博睿光电关于提请NIMS专利无效的声明
发布时间:
2019-04-01
我公司是国内研发实力最强、销售规模最大的LED荧光粉专业公司,自成立之初始终高度注重知识产权工作,是“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优秀企业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公司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成并运行了企业个性化专利信息数据库,持续跟踪分析本行业前沿技术并对公司研发的关键技术进行专利布局。目前,公司拥有以LED荧光粉为代表的高端稀土发光材料有效发明专利78件(含5项境外专利族),授权58件,其中YAG系列8件,硅酸盐系列9件,CASN/SCASN红粉系列18件(含3项境外专利族共10件)。
多年来,博睿光电一贯坚持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重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倡导有偿共享技术创新,致力于构建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尽管公司在硅酸盐荧光粉方面拥有9件发明专利,但由于器件核心专利由丰田合成持有,公司已通过付费方式获得丰田合成的硅酸盐荧光粉授权,进入B.O.S.E 联盟。
2018年10月,NIMS向全球封装企业发布通知:废除之前购买三菱荧光粉就能进行封装生产发光器件的政策,今后各封装企业须获得NIMS的器件专利授权并购买指定企业荧光粉,否则即为侵权。此举不仅可以从各大封装企业处赚取可观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惩罚性赔偿、禁止销售、禁止出口等一系列措施,将中国荧光粉厂商和封装厂商完全隔绝在市场之外。这对于我国LED相关企业来说,不仅是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国内LED产业的持续发展壮大。
NIMS针对LED封装厂列出的专利清单包括5项专利族共35件专利。我公司经过分析发现,清单中存在部分专利的权利要求与相关荧光粉和应用器件无明显关联性,部分专利的专利权范围保护过宽,以及部分专利没有专利三性等问题。因此我公司认为,NIMS要求LED封装厂购买上述35件专利的专利许可是不合理的。同时,我们发现部分进口荧光粉产品已落入我公司专利权保护范围,存在专利侵犯行为。
为此,3月18日,我公司已经先就上述专利清单中的1件中国专利ZL2005800051125(专利名称:发光元件和照明器具,授权公告号CN100483756C)没有专利三性的问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无效请求。后续,我公司将根据情况采取进一步行动捍卫国内企业合法利益。
特此声明。
江苏博睿光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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